深圳消息网11月21日讯(记者 梁沅 通信员 周丽华)近日,由南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销售假冒世界名牌包案,被告人吴某因非法销售货值60多万的假名牌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35万。

吴某销售明知是假冒“LV”“GUCCI”等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宏大,近日,南山法院对此案依法裁决,被告人吴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吴某的行动重大侵略了注册商标权力人的权利,同时损害了花费者的好处。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忠告消费者在寻求生涯品德时不要因虚荣心去贪图廉价,从本源上遏制制假售假犯法的发生。

编纂: 张钊

2012年4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视局南山分局在吴某店铺内查扣包含上述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各种包近700个。7月31日公安机关将吴某抓获后,在其店铺内查获的尚未销售的上述假冒名牌包达137个,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深圳市价格认证核心价格鉴证,该批商品货值金额达国民币60多万元。

经南山检察院考察,被告人吴某于2011年10月开端在南山区南油第一产业区一店铺内销售混充品牌的包 gucci名牌包官網,假冒的包多系世界著名品牌,如“LV”“GUCCI”“CHANEL”“PRADA”“HERMES”等。吴某对上述冒充品牌的包都以廉价或超低于正品的价钱贩卖,以此招揽顾客,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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