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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0月9日新闻:据《东方早报》报道,房屋售出却空挂户口15个月,售房者被判支付违约金4.22万元。

  2010年4月19日,吕女士与马新三兄妹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交易合同》,马新三兄妹将名下独特领有的延平路某号建造面积51.75平方米学区房,以117万元价钱转让给吕女士。双方在弥补合同中约定:双方到交易核心20天内(含20天)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之日起,出售方负责将所有户口迁徙结束,若违约则以每天500元给付lv包包

  合同签订后lv官方網,买卖双方于2010年5月7日办理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吕女士于当月27日获得房屋产权。但马新儿子的户口却始终未迁出。

  2011年7月上旬吕女士起诉到法院,恳求判令马新三兄妹从2010年5月27日,以天天500元尺度支付违约金至实际迁出时止。

  法庭上,马新三兄妹辩称与吕女士原系街坊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卖房时吕女士承诺马新儿子户口,可在房屋内空挂一段时光。而合同中的每天500元违约金,针对的是其他户口,而不是马新儿子户口。因吕女士房款支付时间延后,导致无力购置新居,加之马新及家人多次生病住院,耽误了户口迁移之事,而马新儿子户口在2011年7月22日已迁出。马新三兄妹还认为波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

  法院以为,马新三兄妹的行动违背了合同商定。马新等人辩称的口头许诺或违约金针对其余人的辩护均缺少证据佐证,法院无奈采信。斟酌到马新及家人屡次住院有事实根据,且该屋宇已交付,户口未迁出并不影响应用,法院酌定判处马新兄妹以每天100元标准向吕女士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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